临安市人力社保局
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2010年1月1日实施以来,按照“保基本、广覆盖、有弹性,可持续”的基本原则,充分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,政策实施6年来,已覆盖全市18个镇(街道),截止目前,参保人数达15万人。
根据《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对持有效期内《临安市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》、《临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》、二级以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参保人员,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即每人每年100元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。
2016年,全市共有2402人(其中981名低保户、1421名残疾人)享受该项政策补贴,共计发放缴费补助24.02万元,所有补助款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。
临安市于每年1月份起开展低保、残疾等特殊人群缴费补助申报,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残疾证(一级、二级)、低保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三月底前至各劳动保障站申报,市社险办将统一审核后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