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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等级鉴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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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等级鉴定标准
二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
发布时间:2016-06-20 19:08:32
随着GB/T16180-2014《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2014年9月3日发布,2015年1月1日实施,代替了GB/T16180-2006《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。张士谦律师根据本次修改,对更改及新增加的内容作了详细的整理
二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,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鉴定为二级伤残。
1)重度智能损伤;
2)三肢瘫肌力3级;
3)偏瘫肌力≤2级;
4)截瘫肌力≤2级;
5)双手全肌瘫肌力≤2级;
6)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;
7)全身重度瘢痕形成,占体表面积≥80%,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;
8)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;
9)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;
10)双下肢瘢痕畸形,功能完全丧失;’
11)双膝以上缺失;
12)双膝、双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;
13)同侧上、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;
14)四肢大关节(肩、髋、膝、肘)中4个及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;
15)一眼有或无光感,另眼矫正视力≤0.02,或视野≤8%(或半径≤5°) ;
16) 无吞咽功能,完全依赖胃管进食;
17)双侧上领骨或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;
18)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,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>30 cm2(注:2是平方);
19)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,呼吸困难Ⅲ级;
20)心功能不全三级;
21)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,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;
22)小肠切除3/4,合并短肠综合症;
23)肝切除3/4,合并肝功能重度损害;
24)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-chiari综合征;
25)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;
26)胰次全切除,胰腺移植术后;
27) 孤肾部分切除后,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;
28) 肺功能重度损伤及(或)重度低氧血症;
29)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(或)中度低氧血症;
30)尘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(或)重度低氧血症[po2 <5. 3 kPa(40 mmHg)];(注:PO2中2是下标)
31)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;
32)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;
33)职业性急性白血病;
34)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;
35)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;
36)肝血管肉瘤;
37)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,内生肌酐清除率<25 mL/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>450 μmol/L(5mg/dL);
38)职业性膀胱癌;
39)放射性肿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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